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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孩子的再生父母 --犯罪嫌疑人家属眼中的杨竹芳检察官
是孩子的再生父母 --犯罪嫌疑人家属眼中的杨竹芳检察官

2009年8月18日,云南省西山区某重点中学的初三学生戴某某、韩某在一歌厅唱歌后,决定打车回位于南华小区的家,由于身上钱不够在路上对行人实施了抢劫。通过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审查后,杨竹芳发现,两人虽涉嫌的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但是主观恶性较小、有较大的偶然性,在抢劫时未使用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和对生命有威胁的方法和工具抢劫被害人,并且两人是在校的初二、初三学生,刚年满15岁。杨竹芳作为一位母亲,考虑到的是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父母的心情,出于高度的责任心,于是她和何敬彬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对两人的学校、所居住的社区进行了深入了解,在了解走访后得知,两人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老师及同学对其评价也较好,两人家庭和睦相处融洽,其父母具有很强的责任心。杨竹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感到了莫大的惋惜,也对两人的将来感到莫大的担忧。

  在对该案件审查完毕后,杨竹芳决定将该案提请集体讨论,在讨论中她提出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的意见,她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因两人系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判断,并且该案的犯罪行为并非提前预谋因此有较大的偶然,两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父母也具备帮教条件和能力。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尽量挽救的原则,建议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经过集体讨论后,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戴某某的母亲在事情已过去了一年多的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杨竹芳就是孩子的再生父母,没有杨竹芳,孩子的前途早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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